Navigation menu
郑阿姨是家里的大女儿,户口一直在妈妈的老房子里。 2019年,查封旧房赔偿金额超过280万元。一场关于亲情和利益的较量悄然开始。郑阿姨自己收了一大笔钱,老母亲则将儿子告上了法庭。虹口法院审理后认定,所收款项应归老母亲所有。原因是,郑阿姨的户口虽然在老房子里,但她从未真正在老房子里住过,对政府在其他地方分配的福利房已经很满意了。最终,法院判决郑阿姨将钱退还给母亲。正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,不幸的消息传来——T的母亲去世了,郑伊塔这笔本该返还给母亲的钱,立刻变成了遗产,由郑姨和她的五个兄弟姐妹继承。但郑阿姨并没有按照判决执行,反而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。面对郑阿姨拒绝绞刑,虹口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行动。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和消费情况进行深入分析,认为这笔钱更有可能还藏在郑阿姨家中。于是,执行警察携带搜查证,对郑阿姨家进行了彻底搜查。起初,郑阿姨的丈夫说,取钱后就花掉了。执法人员又问郑阿姨的丈夫:“钱去哪儿了?” “它被用于财务管理。” “优惠券怎么样?” “我要撕裂你了。”经过详细搜查,执法人员先后在床底下的箱子和牛奶盒中发现了藏匿的钱款,共计240万余元。郑阿姨最后承认隐匿的钱是征地补偿费。当年提取现金后,她一直把钱藏到现在,连包装纸都还完好无损。当天,执法人员带着郑阿姨将钱存入银行。事实上,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不仅查封了郑阿姨的家,还因郑阿姨拒绝执行命令而对其采取了司法措施。但考虑到郑阿姨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她照顾父母的努力,法院决定组织调解,试图在法律框架内找到解决亲属间矛盾的最佳途径。协调会上,郑阿姨泪流满面,请求法官宽待弟弟妹妹,减少本金和利息的部分。他提到,父母在世时,他经常照顾他们,也照顾母亲的孩子。我一个人。但法官明确表示,以任何理由将执行财产私藏都是违法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经过多轮沟通协商,最后一位申请者郑阿姨的兄弟妥协了,同意减免或减少延期履行的利息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,案件和解。剪辑:董丙干 视频剪辑:潘文婷 剪辑:沉雪英